主要工作流程如下:
一、擬定招標方案;
二、對招標項目的發包內容、發包階段及招標方式向項目所在地招標辦進行備案。
三、編制招標公告(資格預審公告)報項目所在地招標辦備案后,在國家和省、市制定媒體發布;
四、編制和發放投標邀請書;
五、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內受理招標相關事宜;
六、編制和發放招標文件(含資格預審文件)、工程量清單、招標控制價;
七、協助招標人組織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;
八、填寫對照表文件的答疑、澄清、修改的補充文件,并報項目所在地招標辦備案后,發給所有投標人;九、組織開標、評標,協助定標和發出中標通知書;
十、協助招標人和中標人簽訂合同;
十一、其他有關代理事項及向招標人提供法規政策等咨詢。
招標業績
招標現場